“中国礼仪之争”是怎么回事?
17世纪上半叶到18世纪中叶,在中国传教的天主教各修会主要有耶稣会、多明我会和方济各会。各修会对中国传统礼仪采取的态度不同,因而发生了争论。这些争论后来上诉于罗马教宗,又导致了罗马教廷与康熙皇帝的对抗。这一事件在中国天主教史上被称为“中国礼仪之争”。
耶稣会坚持适应中国国情的传教方针,允许中国教友保留祭祖敬孔和其它习俗。后来的多明我会、方济各会认为祭祖敬孔是异端,不能宽容,而抨击耶稣会。1645年教宗诺增爵十世决定禁止中国教徒祀孔祭祖。1669年教宗格来孟九世指示可按实际环境灵活遵守。
从1700年起,争论发展为教宗与清朝皇帝的公开冲突。该年康熙帝声明,祀孔祭祖系中国习俗,不含宗教意义。1704年教宗坚持严禁中国教友行中国礼仪。1715年教宗格来孟十一世发布《从这日起》通谕(清朝文献译为《禁约》),重申前禁,违者与异端同罪。康熙帝认为教廷干涉中国内政,命令礼部禁止天主教在华传播。
为了挽救僵局,1719年教宗又派特使嘉禄主教来华。嘉禄拟出“八项准许”,同意可在与教宗禁令精神不相悖的前提下行非宗教性中国礼仪。但这一决定未能止息争论。1742年教宗本笃十四世最后裁决:下《自上主圣意》通谕,重申1715年禁令。清朝政府毫不退让,严禁传教,直至1842年。1939年罗马教廷才把有关中国礼仪的一切禁令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