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7 常年期第三周 星期一
常年期 第三周 星期一
读经一(他一次奉献了自己,为免除大众的罪过;他还要再次显现给那些期待他的人。)
恭读致希伯来人书 9:15,24-28
弟兄们:基督做了新约的中保,以他的死亡补赎了在先前的盟约之下所有的罪过,好使那些蒙召的人获得所应许的永远的产业。因为基督不是进入了一座人手所造,作为实体模型的圣殿,而是进入了天上,因此他能出现在天主面前,为我们转求。他无须再三奉献自己,好像大司祭每年应带着不是自己的血进入圣殿一样。如果这样,他从创世以来,就必须多次受苦受难了;可是现在,他在今世的末期只出现了一次,以自己做牺牲,除去了罪过。按照规定,人只死一次,死后还有审判;同样,基督也一次奉献了自己,为了除免大众的罪过;将来他还要再次显现,不是来除免罪过,而是来向那些期待他的人施行救恩。
释义
耶稣的死亡并不是一个短暂发生就过去的事件,而是一个在永恒的空间中产生效果的事件。这事件的效果就是:建立新的救援秩序(新盟约),产生了为罪人永远有效的赎罪效果。
过去的情况是:罪恶 ─ 审判;而现在则是:和好 ─ 救援。耶稣经由一次而永远的牺牲,除去了世界的罪。我们因此而可以拥有一颗纯洁的良心,按照天主应该得到的崇敬,朝拜天主。
虽然,我们仍免不了死亡,但是,现在死亡对我们而言只是一个帐幔,基督已经在我们之前穿过这个帐幔,进入了天上的至圣所。
福音(撒殚必要灭亡。)
恭读圣马尔谷福音 3:22-30
那时候,从耶路撒冷下来的经师们说:“耶稣有贝耳则步附在身上。”又说:“他仗赖魔王驱魔。”耶稣把他们叫来,用比喻对他们说:“撒殚怎能驱逐撒殚呢?一个国家自相纷争,那国家必然灭亡;一个家庭自相纷争,那家庭也必然破碎。撒殚如果起来自相纷争,也站立不住,必要灭亡。谁也不能进入壮士的家,抢劫他的财物,除非先把那壮士捆起来,然后才能抢劫他的家。我实在告诉你们:世人一切的罪恶,连所说的任何亵渎的话,都可以得到赦免;但谁若亵渎了圣神,永远不得赦免,而且是永久罪恶的犯人。”耶稣说这话,是因为他们说,他有邪魔附在身上。
释义
耶稣的家人说:“他疯了!”经师们判断耶稣说:“他附有贝耳则步。”认为这是祂驱魔能力的来源。耶稣回答他们的方式是讲述一个比喻,采用图像性语言。只有那些准备好开放自己,愿意学习并愿意跟随耶稣走上相同的道路的人,才能了解这样的解释。
经师们宣称,耶稣是靠贝耳则步驱逐魔鬼;耶稣宣称他们这样是“亵渎圣神”。谁若把在耶稣身上工作的圣神看成撒殚,便是决定性的拒绝天主慈悲的爱、拒绝圣神。这是为什么这样的罪“永远不得赦免”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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