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4 四旬期第四周星期四
四旬期 第四周 星期四
读经一(求你撤销要降于你子民的灾祸。)
恭读出谷纪 32:7-14
那时,上主训示梅瑟说:“你下山去!因为你从埃及领出来的百姓败坏了。他们很快就偏离了我指示他们走的道路。他们铸了一只金牛,朝拜它,向它祭献,并且说:‘以色列,这就是领你们出埃及的天主。'”上主又向梅瑟说:“我看这人民真是执拗。你就让我向他们发怒,消灭他们吧!我要使你成为一个大民族。”
梅瑟求他的天主上主息怒,说:“上主,你为什么要向你用大力,用强硬的手臂,从埃及领出来的子民发怒呢?为什么使埃及人说:‘他恶意地领他们出来,要在山中杀死他们,从地面上灭绝他们’呢?求你息怒,撤销要降于你子民的灾祸。求你纪念你的仆人亚巴郎、依撒格和以色列,你曾指着自己向他们起誓:‘我要使你们的后裔,像天上的星那样多;我所说的那整个地方,必赐给你们的后裔,作为他们永久的基业。'”于是上主撤销了要降给子民的灾祸。
释义
梅瑟停留在西乃山上时,以色列百姓为自己塑造了一个偶像:一只金牛犊(出32:1-6)。天主的宣判非常严厉(7-10)。祂不愿意再做这个民族的天主,因此对梅瑟说,这是“你…的百姓”(7)。
这时候,梅瑟就如同亚巴郎一样(创18:16-32)为老百姓祈求天主。就如同亚巴郎曾提醒天主记得自己的正义一样(创18:25),梅瑟也大胆地“提醒”天主,回忆祂和亚巴郎及其后裔所订立的盟约。天主因此而回心转意。
天主真能“发怒”吗(10)?真的能够“改变心意”吗(14)?圣经谈论天主时所采用的方式,是如同人在相似的情况中所表现的一样。圣经(作者)只能以人的语言告诉我们,天主何等伟大 ─ 在祂的义怒中,在祂的怜悯与爱中。
福音(有一位控告你们的,就是你们所信赖的梅瑟。)
恭读圣若望福音 5:31-47
那时,耶稣对犹太人说:“如果我为自己作证,我的证据不足凭信;但另有一位为我作证,我知道他为我作的证足以凭信。你们曾经派人到若翰那里去,他就为真理作过证。其实我并不需要人的证据,我提起这事,只是要你们得救。若翰像一盏点亮的灯,你们只暂时享受了他的光明而高兴。但我有比若翰更大的证据,就是父所托付给我要完成的工程,就是我所做的这些工程,要为我作证:证明我是父派遣来的。派遣我来的父,亲自为我作证;你们从来没有听见过他的声音,也从来没有看见过他的容貌,你们也没有把他的话放在心中,因为你们不相信他所派遣的那一位。你们研究经典,以为在圣经中可以得到永生,正是这些经典为我作证;但你们不愿意到我这里来获得生命。”
“我不求人所给予的光荣;而且我认得你们,知道你们心内没有天主的爱。我奉我父的名而来,你们却不接纳我;如果有人因自己的名而来,你们反而接纳他。你们既然彼此寻求光荣,而不寻求从唯一天主而来的光荣,怎么能相信我呢?不要想我要在父面前控告你们;有一位控告你们的,就是你们所信赖的梅瑟。若是你们相信梅瑟,必会相信我,因为他写的是关于我的事;如果你们不相信他所写的,怎么会相信我的话呢?”
释义
今日的福音继续昨天耶稣的谈话。耶稣在安息日治愈一个瘫子,借着这个行动祂显示自己高于安息日的要求,同时称天主为自己的父(5:17-18)。祂能够证明祂所说的吗?根据法律,人在法庭上所做的宣告必须有两个或三个证人,才成为可信的。
耶稣提出祂的证人:若翰洗者、祂天上的父、和(旧约)圣经。最关键的是天父的见证(36-38)。人们可以从子所说的话听见这见证,从子的行动看见这见证。耶稣原本是被控告者,在发表这个言论的过程中,却成为了法官的角色,祂自己提出见证、并做出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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