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四旬期第三周星期三

2024-02-24   思高读经推广中心   阅读量:600

四旬期 第三周 星期三

 

读经一(你们要听从法令,践诸实行。)

恭读申命纪  4:1,5-9

梅瑟对百姓说:“以色列!现在你们要听从我教训你们的法令和规律,践诸实行:你们才能生活,才能拥有你们祖先的天主上主,赐给你们的土地。我教导你们的法令和规律,都是我的天主上主吩咐我的,使你们在将要去占领的土地上遵行。你们要切实遵行,这样,在万民眼中,才能显出你们的智慧和见识;他们一听到这些法令,就会说:‘这实在是一个有智慧、有见识的伟大国家!’哪一个强大国家的神这样接近他们,如同我们的天主上主,在我们每次呼求他时,这样亲近我们呢?哪个强大的国家、有这样公正的法令和规律,如同我今天在你们面前,所颁布的这些法律呢?所以你要谨慎,不可忘记你亲眼所见的奇事,有生之日不要让这些事远离你的心,并要把这一切教导你的子子孙孙。”

 

释义

《申命记》的内容是关于法律的宣讲,形式上则是梅瑟在死亡之前对全以色列做的演讲。几百年来,以色列一直处于许诺和实现之间的时期;基本上,直到今日仍处于这样的情况。

《申命记》整部作品不断提醒以色列:“你要听 …”、“你们要谨守遵行 …”、“不要忘了 …”这样的急迫性直到今日仍未稍有减损。以色列应该听从天主的指示,这就是光荣天主,同时也光荣他们自己;如此,他们便确知自己被召选、拥有存在的根据。

以色列唯有按照他们的起源生活,他们才有未来。以色列的起源就是天主,是天主亲自领他们离开埃及,在西乃山和他们订立盟约。当时,以色列得到了“法律” ─ 天主的指示 ─ 这个法律超越一切其他民族的智慧。

 

 

福音(谁若实行这些诫命,又这样教训人,他在天国里要称为伟大的。)

恭读圣玛窦福音  5:17-19

那时,耶稣对门徒说:“你们不要以为我来是要废除法律或先知;我来不是要废除,而是要完成。我实在告诉你们:即使天地都过去,法律的一撇一画也决不会过去,全部都要成就。所以,谁若废除诫命中最小的一条,也这样教训人,他在天国里将要称为最小的;但是谁若遵守了,也这样教训人,他在天国里要称为伟大的。”

 

释义

耶稣清楚而明白地说出祂自己面对旧约所有的态度。“法律”(=梅瑟五书)和“先知”被理解为一个整体,共同说出了天主的旨意。

旧约所开始的、准备的、暗示的一切,耶稣都愿意“成全”,也就是完全实现并完成。天主最根本的、不能错误的旨意都应该完全实现。

耶稣的“山中圣训”教导,实现天主的旨意真正关键的因素并不只是外在的行为,而更是“内心”的真诚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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