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1 常年期二十周 星期一
常年期 第二十周 星期一
读经一(上主指派了民长,但民众仍不肯听从他们。)
恭读民长纪 2:11-19
若苏厄逝世以后,以色列子民做了上主所厌恶的事,事奉巴耳。他们离弃了他们祖先的天主上主,就是领他们离开埃及的天主,而敬拜别的神:就是他们四周各民族的神,因而激怒了上主。他们离弃上主,事奉巴耳和阿布托勒特。于是上主对以色列发怒,把他们交在强盗手中;把他们卖给四周的敌人,使他们不能抵抗敌人;他们每次出战,上主的手总是加害他们,迫使他们面临极大的困苦,一如上主所说的,履行上主所起的誓言。上主指派了民长,拯救他们脱离强盗的手;他们仍然不肯听从民长,反而去顶礼叩拜外邦的神,很快地叛离了他们祖先所走的服从上主命令的路,没有效法他们。每当上主给他们指派民长时,上主就与民长同在,在民长活着的岁月中,拯救人民脱离仇敌的手,因为上主听见了他们受压迫所发出的叹息,而怜悯了他们。可是民长一死,他们便故态复萌,行事比他们的祖先更坏,他们追随别的神,叩拜他们,不放弃祖先邪恶顽抗的行为。
释义
若苏厄的去世(民2:8-9)后,以色列历史进入了“民长时期”,这个时期的结束是撒慕尔的告别演说(撒上2),就如之前的“占领时期”借着若苏厄的演说而结束一样。《民长纪》这部作品最大的主题是:客纳罕 ─上主许诺之地 ─ 经过了许多努力才被征服,直到达味才完成统一整个地区。
“民长”按照原文翻译应该是“审判者”(Judge),但其意义并不是我们今日使用这个字所表达的内涵;他们的形象是“拯救者”,在特别危难的时期仰赖天主的力量而战胜以色列各支派政治上的敌手。
他们的作为在民间的纪念中继续流传,目前存在的资料并不足以完整地重建这个时期的历史;但是后期的神学性历史作者能够在这个混乱的时代中,确认某种特定的循环韵律:犯罪跌倒 ─ 惩罚 ─ 呼求救援 ─ 民长拯救 ─ 安享平安。一旦人们忘记了天主借着民长施予的大能拯救 ── 这种情况往往很快就发生 ── 他们又再次跌倒犯罪。
福音(你若愿意成为完善的人,就去变卖你所有的,你必有宝藏存在天上。)
恭读圣玛窦福音 19:16-22
那时候,有一个人来到耶稣跟前,说:“老师!我该做什么善事,才能得永生呢?”耶稣对他说:“你为什么问我关于善事呢?只有一个是善的。如果你愿意进入永生,就该遵守诫命。”他问耶稣说:“什么诫命?”耶稣说: “就是‘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应孝敬父母,应爱人如已。’”那青年人对耶稣说:“这一切我都遵守了,还缺少什么呢?”耶稣对他说:“你若是愿意成为完善的人,就去变卖你所有的,施舍给穷人,你必有宝藏存在天上;然后来跟随我。”青年人一听这话,就垂头丧气地走了,因为他有许多产业。
释义
达到法律所要求的“成全”的方法就是跟随耶稣,这个跟随要求完全从世上的财物释放出来。《玛窦福音》把跟随耶稣的“门徒”表达为整个信仰团体,而所谓的“在天上的宝藏”(21)就是指真正的“生命”(17)。17节和21节中耶稣提出双重回答:“如果你愿意进入生命 …”“你若愿意是成全的 …”清楚地表达这个意义。
后人由这两个句子引伸出对于一般性的“诫命义务”和“福音劝喻”间的区分。这样做当然有相当的道理,因为“诫命”并没有要求放弃现世的财产;而超出诫命之外的要求 ── 达于成全的要求 ── 则是门徒团体根本的标志(参阅:玛5:48)。放弃财产本身并不是目的,真正的目的是实现耶稣在18-19节中所提出的“爱近人”的诫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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